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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51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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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519762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5-12-29     基金规模:19.80亿份     基金经理: 季参平 
基金全称: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6%
  • 近一月增长率
    0.27%
  • 近一季增长率
    1.22%
  • 近半年增长率
    3.05%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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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36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762

交易代码 5197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05,247,328.7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762 51976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1,704,392,918.43份 854,410.35份

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投资目标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期

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

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

投资策略 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

久期、期限结构、债券类别配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

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

和收益率水平等,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

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第3页共36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孙艳 刘峰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21-526299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 7777@126.com

l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 021-52629999

传真 (021)61055054 021-6215921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www.fund001.com,

网址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

3.1.1期间数据和指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标 交银裕通纯债债 交银裕通纯债债 交银裕通纯债债 交银裕通纯债债

券A 券C 券A 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44,341,631.55 25,521.82 36,634.40 200.11

本期利润 -10,731,577.56 -3,504.37 36,634.40 200.1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 -0.0069 -0.0033 0.0002 0.0001

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0.30% -0.70% 0.00% 0.00%

长率

3.1.2期末数据和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标 交银裕通纯债债 交银裕通纯债债 交银裕通纯债债 交银裕通纯债债

券A 券C 券A 券C

第4页共36页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 -0.003 -0.007 0.000 0.000

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00,027,273.69 848,642.18 219,930,809.78 1,383,362.0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7 0.993 1.000 1.000

注:1、本基金A类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

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2.35% 0.17% -2.31% 0.15% -0.04% 0.02%



过去六个 -1.29% 0.12% -1.42% 0.11% 0.13% 0.01%



过去一年 -0.30% 0.10% -1.63% 0.09% 1.33% 0.01%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0.30% 0.10% -1.61% 0.09% 1.31% 0.01%

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2.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2.46% 0.16% -2.31% 0.15% -0.15% 0.01%



过去六个 -1.49% 0.12% -1.42% 0.11% -0.07% 0.01%



过去一年 -0.70% 0.10% -1.63% 0.09% 0.93% 0.01%

自基金合 -0.70% 0.10% -1.61% 0.09% 0.91% 0.01%

第5页共36页

同生效起

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1、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2月29日,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

仓但报告期期末距建仓结束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

第6页共36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2月29日,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

仓但报告期期末距建仓结束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第7页共36页

注:图示日期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

增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2、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

注:图示日期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

增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 备注

额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配合计

2016年 - - - --

2015年 - - - --

合计 - - - - -

2、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 备注

额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配合计

2016年 - - - --

第8页共36页

2015年 - - - --

合计 - - -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69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交银货币、

交银理财

21天债券、

交银现金宝 黄莹洁女士,香港大

货币、交银 学工商管理硕士、北

丰享收益债 京大学经济学、管理

券、交银丰 2015-12- 学双学士。历任中海

黄莹洁 泽收益债券、 29 - 8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

交银裕通纯 易员。2012年加入交

债债券、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银活期通货 限公司,历任中央交

币、交银天 易室交易员。

利宝货币、

交银裕隆纯

债债券、交

第9页共36页

银天鑫宝货

币、交银天

益宝货币的

基金经理

章妍女士,复旦大学

交银荣祥保 金融学硕士、中央财

本混合、交 经大学统计学学士。

银增强收益 9年金融行业证券投

债券、交银 资工作经验,历任太

裕通纯债债 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

券、交银裕 2016-01- 司高级投资经理、资

章妍 兴纯债债券、 09 - 1年 深投资经理。2015年

交银裕盈纯 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

债债券、交 管理有限公司。自

银裕利纯债 2015年11月21日至

债券的基金 2016年12月29日担

经理 任交银施罗德荣泰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第10页共36页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专项稽核检查等,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有2次,是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或在合规范围内因被动超标调整需要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情况。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发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前三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震荡下行,但四季度受金融去杠杆、央行收紧流

第11页共36页

动性、美国加息等多重利空因素影响,债券市场呈现大幅调整格局,收益率上行至2015年三季度之前的水平。全年来看债券市场有一定程度的下跌。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高流动性资产为底仓,维持了较低的久期和杠杆,降低收益率大幅上行对组合的影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份额净值为0.997元,本报告期份

额净值增长率为-0.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3%;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份

额净值为0.99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6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短期看,近期经济结构依然不稳,传统动力无法完全换挡至新兴产

业,地产调控升级,2017年经济动能依然落脚于基建投资。2017年中国经济依然面临

下行压力,近期政治局会议关键词为供给侧、稳增长、资产泡沫。二产对GDP的拉动

在近些年逐步回落,尽管三产对GDP贡献逐年上升,但三产的结构并不稳定,今年主

要增量拉力地产和汽车预计很难继续成为明年经济引擎。预计2017年经济增长依然需

要依托基建投资,货币政策中性下,财政政策或将更为积极,在预算内财政支出空间受限的情况下,明年PPP和置换债等货币化工具有望继续成为稳定增长的主要融资手段。

中期看,中国经济潜在增速存在下行压力:人口红利的拐点已过,储蓄率存在下行压力。资本产出比持续提升,资本积累将速度放缓。随着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学习效应将逐步降低,技术对于增长的促进效应开始面临局限。基于人口、资本及技术外溢效应变化,中国经济潜在增速持续保持高位的压力较大。

展望2017年,中国经济依然面临下行压力,无法长期承受过高的利率。年末债券

收益率大幅走高,提升了明年的收益空间,但也要关注债市的几个风险因素:1)上游涨价传导至中下游,CPI中枢较2016年明显抬升。不过目前迹象还不明显。2)外汇压力及金融去杠杆政策带来的市场预期紊乱,导致资金面紧张可能是明年债市应关注的主要风险。3)美国基建刺激的全球示范效应,带来全球债市阶段见顶,恐慌情绪及外汇压力打压国内债市。

本基金将保持一定流动性,尽力控制久期和杠杆,在震荡中对组合进行及时仓位调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 第12页共36页

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第13页共36页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31 日和2015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和2015年12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0160 号】。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414,819.99 206,262,537.11

结算备付金 454,584.60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37,164,624.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737,164,624.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第14页共36页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15,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25,003,839.44 44,021.7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14,800.25

资产总计 7.4.7.1 1,768,037,868.03 221,321,359.12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6,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48,117.62 5,456.56

应付托管费 144,026.15 1,212.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287.69 30.32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4,202.12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5,318.58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30,000.00 487.80

负债合计 67,161,952.16 7,187.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705,247,328.78 221,277,337.36

未分配利润 7.4.7.10 -4,371,412.91 36,834.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0,875,915.87 221,314,171.87

第15页共36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68,037,868.03 221,321,359.12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0.997元,C类基金份额净

值0.993元,基金份额总额1,705,247,328.7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

1,704,392,918.43份,C类基金份额854,410.35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度和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15年12月29日

项目 附注号 2016年1月1日至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

31日

一、收入 777,200.73 44,021.76

1.利息收入 52,178,064.71 44,021.7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04,129.12 42,984.26

债券利息收入 50,849,482.71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24,452.88 1,037.5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699,030.31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699,030.3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7 -55,102,235.30 -

”号填列)

第16页共36页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2,341.01 -

减:二、费用 11,512,282.66 7,187.25

1.管理人报酬 7,034,224.20 5,456.56

2.托管费 1,563,160.89 1,212.57

3.销售服务费 4,315.21 30.32

4.交易费用 7.4.7.19 37,496.60 -

5.利息支出 2,492,101.81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492,101.81 -

6.其他费用 7.4.7.20 380,983.95 487.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0,735,081.93 36,834.5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0,735,081.93 36,834.51

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21,277,337.36 36,834.51 221,314,171.87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10,735,081.93 -10,735,081.93

(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1,483,969,991.42 6,326,834.51 1,490,296,825.93

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94,097,078.57 6,461,148.70 1,500,558,227.27

第17页共36页

2.基金赎回款 -10,127,087.15 -134,314.19 -10,261,401.3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 - -

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1,705,247,328.78 -4,371,412.91 1,700,875,915.87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21,277,337.36 - 221,277,337.36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36,834.51 36,834.51

(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 -

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 - -

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21,277,337.36 36,834.51 221,314,171.87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第18页共36页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2792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1,260,895.7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43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1,277,337.3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6,441.6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除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为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第19页共36页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和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

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和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

为2016年度和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第20页共36页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 第21页共36页

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第22页共36页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 第23页共36页

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

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



第24页共36页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交烨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2月29日(基金

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034,224.20 5,456.5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30,204.50 201.0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5%÷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2月29日(基金

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63,160.89 1,212.5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第25页共36页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 合计

兴业银行 - - -

交通银行 - 2,937.24 2,937.24

交银施罗德基金 - 1,377.97 1,377.97

公司

合计 - 4,315.21 4,315.21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 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 合计

兴业银行 - - -

交通银行 - 22.22 22.22

交银施罗德基金 - 8.10 8.10

公司

合计 - 30.32 30.32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场交易的 利息收 利息支

各关联方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入 交易金额 出

名称

兴业银行 21,305,440.87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26页共36页

银行间市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场交易的 利息收 利息支

各关联方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入 交易金额 出

名称

- - -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 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的基金份额 份额占基金 持有的基金份额 额占基金总份

(A类) 总份额的比 (A类) 额的比例



交通银行 1,693,550,141.68 99.31% 200,008,000.00 90.39%

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适用的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活期存款 5,414,819.99 214,373.63 16,262,537.11 12,095.36

兴业银行-协议存款 - 90,222.23 40,000,000.00 6,444.44

注:本基金的银行活期存款和协议存款均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第27页共36页

7.4.9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6,000,000.00元,于2017年1月3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

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716,204,624.0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

20,960,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无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 第28页共36页

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本期末,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的余额为

20,960,000.00元(2015年12月31日:无)。本基金本期净转入第三层次的金额为

20,960,000.00元,计入损益的第三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为-29,015,000.00元

(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无)。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2016年1月1日 -

转入第三层级 20,960,000.00

转出第三层级 -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2016年12月31日 20,960,000.00

2016年12月31日扔持有

的资产计入2016年度损益

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9,015,000.00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

由于相关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是不可观察输入值,故分类为第三层级。如果相关债券的预计信用损失率变动,将导致公允价值的负相关变动。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年

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第29页共36页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737,164,624.00 98.25

其中:债券 1,737,164,624.00 98.2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69,404.59 0.33

7 其他各项资产 25,003,839.44 1.41

8 合计 1,768,037,868.0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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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26,364,000.00 19.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26,364,000.00 19.19

4 企业债券 250,119,624.00 14.7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80,259,000.00 22.36

6 中期票据 482,154,000.00 28.3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98,268,000.00 17.54

9 其他 - -

10 合计 1,737,164,624.00 102.1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6浦发绿

1 1628001 色金融债 1,500,000 147,735,000.00 8.69

01

2 150218 15国开18 1,200,000 119,196,000.00 7.01

15吉林高

3 101556062 速 1,000,000 96,780,000.00 5.69

MTN001

4 111609374 16浦发 1,000,000 96,330,000.00 5.66

CD374

5 111616253 16上海银 1,000,000 96,240,000.00 5.66

行CD25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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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003,839.4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003,839.4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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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交银裕通纯债债 96 17,754,092. 1,693,550,141. 99.36% 10,842,776.75 0.64%

券A 90 68

交银裕通纯债债 128 6,675.08 - - 854,410.35 100.00

券C %

合计 224 7,612,711.2 1,693,550,141. 99.31% 11,697,187.10 0.69%

9 6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149,271.03 0.01%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 17,166.57 2.01%

合计 166,437.60 0.01%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A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C 0

基金 0

合计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A

本开放式基金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 0

C

第33页共36页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A 交银裕通纯债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 219,894,175.38 1,383,161.98

12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9,894,175.38 1,383,161.9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93,734,353.65 362,724.9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

额 9,235,610.60 891,476.5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04,392,918.43 854,410.35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乔宏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印皓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管理人就上述重大人事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第34页共36页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审计费为89,512.20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和10月接受来自上海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的现场检查,并于

报告期内收到监管部门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警示。公司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加强制度和风控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 2 - - - --

有限公司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证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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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 94,680,275.4 100.00% 4,392,400 100.00% - -

有限公司 7 ,000.00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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