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
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终止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
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时报》、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现发布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1、选择期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终止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安排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以便投资者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
但不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即选择期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止。
2、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 A 类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赎
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 C 类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 C 类份额的赎
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赎回费用
本基金选择期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赎回费率 (A 类)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80 日 0.50%
180 日≤N 0%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赎回费率 (C 类)
7 日≤N<30 日 0.50%
30 日≤N 0%
注: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
限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有期限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注:1 个月以 30 日计算)
5、赎回的程序
(1)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选择期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6、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开放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选择期间,本基金仅开放基金转换转出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选择期届满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1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等相关资料。
有关本基金此次选择期间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选择期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中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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