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 月 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
基金主代码 16021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4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1 月 2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4.166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447,052,671.5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4.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
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10 日
除息日 2020 年 1 月 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 2020 年 1 月 9 日除息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
利再投资所确定的基金份额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户,2020 年 1 月 14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
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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