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分 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盈混合(LOF)
场内简称 国投瑞盈 LOF
基金主代码 16122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4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3 年第 1 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盈混合 国投瑞银瑞盈混合
(LOF)A (LOF)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161225 018546
截止基准日下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 2.529 2.521
属基金份额的 份额净值(单位:元)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 936,566,244.60 188,597,578.25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280,969,873.38 56,579,273.48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元)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分红方案(单位:元 6.200 6.200
/10 份基金份额)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场内)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3 年 12 月 18 日的基金
事项的说明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3 年 12 月 20 日
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
税收相关事项的 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说明 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说明 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
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现
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暂停本基金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本基金在深交所自开市起
停牌一小时。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次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开始重
新计算,本基金申请赎回且持有时间少于 7 日的红利再投资份额将收取 1.5%的赎回费。
(5)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6)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
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
(含当日)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7)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 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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